芬梨道上

“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
但做对好兄弟又如此相爱旁人会说不该。”
换号放文之后评论和热度都没了我也很绝望啊

[东凯] 不来也不去

*《无人之境》时间线,复诊下午手机摸的鱼。

* RPS,真人无关,双方单身设定。一切于我只是故事里的角色。

*阿谢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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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烟 因给你递过火”


*

        这世界上最大的恶,莫过于心知肚明却不动声色。


        他的手指伸过来的一刻,青年心里就知道这人定是早便把一切都尽收眼底了。就像剧本里他演的角色一样,不言不语地设好了陷阱,偶尔放出一丁半点的暗示,然后只需得体地笑着退开,等猎物一步一步地朝他走过来。


        天是冷的,呵出一口气都是一重小小的烟雾笼罩世界。当然冷,正月的南方似乎连皮肤都能拧出水,黏黏腻腻快赶上梅雨季。他的手指却是暖的,指尖还有点潮意,估摸着是刚刚才躲在哪个角落里抽过烟,怕被发现偷偷摸摸地洗过手了吧。


        他的肩膀臂弯手指都是暖的,青年心想一定是因为这个原因自己才一时不舍得挣开。他原本随意搭着自己肩膀的手逐渐向下垂,似有若无又忽近忽远地触碰青年的手背、指尖。


        青年愣了一下,没有挣扎也没有惊讶,微微侧了脸,似笑非笑地看着始作俑者。像是在问他,哥,有什么事吗?


        那副端正寻常的表情,依旧是往日一大群人聚在一起谈笑风生时,他惯有的模样,不过分熟络也不拒人千里。然而圆眼睛转了转,斜斜挑着看人的模样,又似是把主人心底里无法立足于朗朗白日里的细微情愫全数吐露了出来。只给他看懂,也只等他来听、来问,来拆穿彼此心照不宣的谎言。


        深夜顶着寒意赶戏,一群男人最喜欢聚在一起靠在角落里抽烟提神,后来被禁了,又改成了围着坐到一起打牌喝茶,插科打诨也美其名曰“交流感情”。不知道聊到什么,演他俩弟弟的演员笑着打趣说老总是现实里的大姐,常嫌弃大哥一把年纪还没有安定下来。结果被人一掌打到后颈上,笑骂他没个正经。


        男演员又俯下身,装模作样地学着戏里纨绔子弟地口吻凑了过来,阿诚哥,你以后要是要给我找二嫂了,记得问我啊!我比某些不声不响的人坦白。结果又被青年笑着怼了回来,只差要喊着找大姐,说大哥阿诚哥又合起来欺负他了!


        爱也好,欲也好。也许的确是在双方心知肚明却不发一言时最美妙。青年沉默了一会后借口去抽个烟,惹得一群打赌的人作势要踢他小腿,大呼不能共患难。


        然后那天晚上,男人追了出来。假如吧,假如有重来,他不知道如果那天晚上不是聊到那些话题,不是出来抽个烟的巧合,不是男人跑了出来找他。他又会不会把他按在墙上,借着月光贪婪地端详他的眉眼,用往日摄像机里不敢有的心,再做戏里曾经做过的事。


        男人问他,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忽然觉得耳熟,原来每一次这个人似真似假地触碰、试探自己的时候,每一次他心里都是这样想的。然而那时候的自己想的是期望他收手,眼前的人却是在哄他迈出最危险又美丽的一步。


        我又没喝酒。他的手掌抵着他的肩,低头笑了一下。


        你想听我说什么?青年问。


        这是一场除他们二人以外无人能懂的舞蹈,一来一往,一进一退。往日勇敢果断的青年从某一天起开始忽然微笑着往后退,往日沉默稳重的男人从某一天开始忽然步步走近。


        心知肚明地作这天底下最大的恶,诱人跌入陷阱。青年想这人在戏里的代号实在当之无愧。伊甸园里让人吃下鲜红苹果的是毒蛇,是夏娃,也是亚当。


        他倾身地吻上去的时候,年轻的狮子像是被禁锢许久的猛兽一样反客为主,失神不过片刻便把猎物按在爪下。唇齿被撕咬,肌肤被触碰,撩拨的时候,男人恍然大悟。


        原来狩猎者另有其人。




*

        很多年以后,收到他明日抵达的信息时,这些陈年往事又重新冒上了心头。过去许多通信来往,匆匆见面只是点到即止。男人忽然向前迈了一步,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像是许多年前一样习惯性往后退,唯恐心里那头束缚已久的狮子趁机逃出,把他自己吃个一干二净。


        这一次他再也不会问,哥,怎么了。他们叹了口气,挣扎多年,终究还是接受了命运为他们安排好的,最初也是最艰难的那条路。


        千军万马,康庄坦途,披荆斩棘,吾亦往矣。


        或许不能怪他们的职业。这个最美妙的阶段,你来我往你进我退,即便是最没有演戏天赋的人都知道怎样能表现得最恰到好处。他们像是往日采访、闲谈里说的那样,熟悉又不过分熟络的朋友、师兄弟一样,并肩走在异国的城市路上。男人曾提议想去他的学校看看,被他三言两语糊弄了去。


        没什么好看的,普普通通的大学。


        明明都心知肚明,甚至还带了一点即将揭晓谜语答案,拆开礼物包装的期待、恐惧感,却还是演得滴水不漏。也是神奇,男人心想,昨天还在英国听讲座,今日就站在瑞士的街头。他没说其实自己一点也不顺路,绕了个圈子还多赶了两趟航班。正如他也不认为走在前面的人,真的那么有空四处陪一个师哥闲逛一样。


        他来过瑞士,也来过这个青年念了几年书的城市。为通告,为表展,为网球,为各种各样的不得不和无法不。然而这一次,他才发现原来这个城市有这么多往日未曾发现的风景,这次一点一点地向他张开怀抱。


        是恋长安,抑或恋的是城里那个人。


        他自有答案,心知肚明。于是晚上酒足饭饱理应各回各家,青年把车停在他报出名字的酒店前时,他没有下车。就像几个小时后,他从似有若无的梦境中醒来时,感受到微凉的指尖在自己的肌肤上划过,先是眉眼,再是锁骨,然后是手臂。他一直装睡,闭着眼睛纵容青年用目光与动作确认他的存在。


        直到指尖的轨迹延伸到他的掌心,闭着眼睛的人突然收拢手掌,把青年微微发抖的手指牢牢禁锢在自己的领地里。


        没有人能听懂他们的叹息,除了彼此。别人不懂的,不愿听的,无法知晓的,只有他们两个明白就好。反正因为是你,自然连语言都不需要了。


        两个人心里都明如镜,只是都不戳破。好听的是心有灵犀,是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我。难听的,是心怀不轨,早有预谋。


        你笑着等我靠近,跌入一个名为一生一世的陷阱后才低声说出缴枪不杀。然而我们都不知道,面对你我早就把尖齿利爪卸下。


        也有可能,其实我们都是知道的。


        只是心知肚明却不动声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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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一个注:前半段时间线卡在无人之境章二,后半段时间线是故事结束后约十年之后的瑞士重逢之夜,番外二有提及。

#话说我要不要拉一个无人之境的时间线⋯⋯我自己都觉得番外太多有点乱(跪


备考是正事,写《七百年后》是正事,结果我摸了个鱼。

心中有梦,然而脑子有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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